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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市区巡游出租车每车次临时加收5元
    信息来源:出租汽车事业部  ‖  发稿作者:路双   ‖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0日  ‖  查看170次  ‖  

    春节假期,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驾驶员积极参与运营,依据连价服〔2018〕49号《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市区(不含赣榆区)出租车每车次将临时加收5元。

    怎么加价?

    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0时起至1月2724时止),也就是农历的腊月三十至年初六(共7天),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5元,要求驾驶员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例如,某乘客打的打表计费10元,加上每车次加收5元,合计应支付15元。

    加价依据:

    根据连价服﹝2018﹞49号《 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通知》中的第一项第(2)条“春节放假期间,在当时起步价的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收取方法:

    计价器表内收取,乘客按计价器金额付款即可。

    加价合理吗?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等法定假日其他行业加班工资都是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付给员工平时几倍的工资,春节假期期间出租汽车驾驶员放弃了休息保障市民出行,如果出租车还是正常票价,春节期间的营运对的哥、的姐来说没有吸引力,有不少驾驶员不愿意出车,一年忙到头难得和亲人朋友团聚休息一下,易造成春节假期“打车难”。

    此外,经过调查走访,大部分乘客对春节假期出租车临时加价表示理解和支持。春节临时加价能够保障充足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同时充分调动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春节期间运营的积极性,既是体现对劳动者付出的一种尊重,也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

    按照要求,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市发改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目前,市区所属出租车副驾驶员前仪表台已经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

    春节小长假期间,市交通控股集团汽服公司出租汽车事业部将严格监管加价收费情况,防止时间提前或推后,同时对规定的加价收费外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如果遇到乱收费现象,欢迎市民拨打公司热线85013899、85681718投诉。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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